财产赠与协议是否可撤销?
2025-10-16珠海离婚律师
财产赠与协议是否可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合同形式。对于此类合同而言,《民法典》赋予了赠与人在一定条件下撤销赠与的权利在赠与物的所有权未转移给受赠人之前,除法定不可撤销的情形外,赠与人有权撤销其赠与决定一旦赠与物已经交付或者办理了相应的登记手续,则除非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权益等),否则赠与行为将不可被单方面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无过错方能否要求多分财产?
在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是否能够要求多分财产的问题,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案情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院可以依据公平原则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照顾。这种照顾可能表现为在财产分配上给予无过错方更多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对于“无过错方”并没有做出明确界定,实践中通常是指没有违反忠实义务等行为的一方。此外,虽然法律允许对无过错方给予适当照顾,但具体如何操作还需结合个案实际情况来决定,并非所有无过错方都能获得额外的财产份额。
财产赠与协议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撤销的,尤其是当赠与物尚未实际交付或完成相应法律程序时。但对于某些特殊类型的赠与(例如已进行公证或涉及公益性质的),则受到更严格的限制在签订任何赠与协议之前,建议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考虑咨询专业法律顾问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保护。